- 索引号: 11370100766673866L/2019-0027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0-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
- 发文字号: JNCR-2019-0410001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建设济南产业金融中心,促进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2018年12月21日,我市正式印发了《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政发〔2018〕31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为增强《扶持政策》的操作性和规范性,有效发挥政策的驱动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政发〔2018〕3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申报要件。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地方金融组织、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上市挂牌及直接融资、金融创新和金融人才等八大补助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详细介绍。
第二部分是金融创新申报程序。对金融企业开展金融创新申请补助的申报材料、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三部分是申报、审批流程。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向谁提出申请、区县金融主管部门如何进行初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如何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如何进行资金划拨等各个流程进行了说明。
第四部分是补充说明。对《扶持政策》中的一些概念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确保财政性资金奖到实处。
第五部分是其他事项。对申请补助时间的认定、申报主体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说明。
四、施行日期
《实施细则》自2019年10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3日。
五、关键词解释
金融机构: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指符合本市服务外包企业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影响,为金融企业信息技术运用、业务流程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和考核认证等提供外包服务,且金融外包服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70%以上的专业法人机构。
金融科技企业: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将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生物识别、区块链等技术,用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消费金融、金融监管等领域的企业。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策法规处,0531-5170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