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金融办组织对本机关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济南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济金监字〔2022〕27 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现予公告。
中共济南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