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制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细则

发布日期: 2021- 04- 19 15: 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围绕落实市中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根据《市中区园区单位奖励扶持暂行办法》,制定了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推动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共完成招商引资项目9个,其中过亿元2个。

山东新金融产业园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对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中企业享受相关奖励政策的程序、标准以及资金管理、考核等方面进行制度规范。一是明确园区的招商方向,重点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私募基金、保理、融资租赁等新金融,高附加值中小科创企业,以及其他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税收贡献大的企业。二是细化园区扶持政策标准,对新引进区级收入100万以上的企业、基金项目退出清算以及限售股减持、第三方招商等给予扶持奖励。三是规范园区政策奖励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四是规范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相关申请流程及审核程序。五是加强扶持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确保奖励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将不断加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落实,在注重税收贡献同时,进一步提高园区金融产业聚集度,努力打造全省特色金融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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