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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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职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金融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运行态势,为“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第一个方面:2010年全办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大力引进金融机构,健全完善金融体系。积极协调省、市、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主动走访各大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同各大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姜大明省长、张建国市长亲自率团拜会了东亚、渣打、花旗等外资银行亚太区总部。协同省金融办、市中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先后拜访了东亚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日本瑞穗银行、台湾银行、渣打银行和北京人保集团。随着引进力度的加大,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入驻济南。日照银行、天津银行、浙商银行、北京银行、莱商银行先后在济南开设分行;东北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国盛证券、东吴证券、宏源证券6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海尔纽约人寿、英大泰和财险、浙商财险、招商信诺保险4家保险公司,新华期货、国信期货、成都倍特、中国国际4家期货公司营业部先后开业;另有7家证券公司营业部、5家保险公司正在筹建。齐鲁银行跨区域发展再迈新步伐,继聊城、天津之后在青岛开设了第三家异地分行,并在济阳开设支行,实现了分支机构在济南各县市区的全覆盖。

  (二)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从政策支持、立项审批、财政奖励、税费补贴等方面对企业上市工作加以扶持。对全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了考评,对6个县市区进行了奖励,对5个县市区给予了补助。督促各县市区和高新区建立了企业上市工作专职机构,大部分县市区出台了推进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加强对后备上市企业的挖掘、考察和分类,建立了包括140余家企业在内的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建立了企业档案,为8家企业发放了“拟上市公司认定通知”,企业凭此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全市有5家企业报备辅导,其中1家上报证监会待批(章丘鼓风机),另有10家企业与券商签订了协议,有4家企业明确了境外上市意向。高新区新三板的申报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已有7家企业完成券商内核报至中国证券协会,等待挂牌,另有20家企业已与券商签订协议准备上报新三板。

  (三)促进银企合作,加大金融对我市经济的支持力度。会同人民银行营管部出台了《关于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引导驻济银行加大对我市的信贷支持。与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举办了济南市“打造现代产业体系”银企合作暨信贷政策发布会。驻济银行与88个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签订项目贷款协议390.9亿元,与157 家企业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协议395.7亿元,与117 家企业签订综合授信协议749.5 亿元。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多元化融资。积成电子首发融资5.5亿元,山东高速发行短期融资券10亿元,银座股份定向增发12.13亿元,东港股份增发3.63亿元,年内融资额达31.26亿元。桑乐太阳能、山东出版集团、世纪金榜等10余家企业引进战略投资或风险投资资金超6亿元。

  (四)深入研判金融运行态势,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10年,宏观经济形势依然艰难,CPI上涨和通涨管理预期压力增大,金融运行环境不容乐观。我们及时跟踪研判全市金融运行态势,深入研究宏观环境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并形成专题金融运行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其中,《上半年金融运行分析和金融办工作报告》、《三季度金融运行分析报告》作为重要材料,分别印发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议,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针对我市金融运行的难点、热点问题,先后开展了多项调研活动,如金融业纳税情况调研、银行异地贷款情况调研、农村金融和民间投资情况调研、政府融资平台运营情况调研等,其中《关于2009年我市金融业纳税情况的调研报告》,引起张建国市长的高度关注并做出重要批示;《关于激活我市民间投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调研报告》在市委《每日信息》刊发,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高标准做好我市两级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统计调研工作。会同山东银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全市16家(山东银监局认定23家)政府融资平台进行了全面系统调研,摸清了我市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情况。

  (五)加快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全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会议,加强与各县市区政府的联系,及时提供指导帮助,加快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审核上报。2010年,先后有历城区鲁商、高新区华企、章丘市恒通、市中区汇金4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6家。另有4家正在积极筹建。推动成立我市首家村镇银行,由齐鲁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挂钩计划,已获监管部门批准,目前正在积极筹建。

  (六)规范整顿融资性担保公司,引导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规范整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各县(市)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部门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目前,经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达76家,注册资金约35亿元。现已将山东天元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鑫海担保有限公司、翰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3家规范整顿材料上报省金融办,其中山东天元担保有限公司获准继续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着力推动典当行业稳健发展。制定了《济南市典当行业年审和变更办法》,明确了监管责任,规范了新设典当行的初审上报程序,强化了监管措施。

  (七)认真编制发展规划,科学谋划金融业发展。按照市委提出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现状,精心谋划编制“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与山东经济学院密切合作,在总结“十一五”金融业发展情况、分析“十二五”面临的形势、深入金融机构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座谈研讨会,并书面征求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以及金融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对初稿反复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目前已报请市政府审批。

  (八)做好“处非”维稳工作,确保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全国、省、市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组织驻济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成立了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防范金融职务犯罪风险、规范金融创新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积极做好上级交办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市公安局、工商局对部分地下炒金公司案件依法果断处置;合理处置了三联商社、山东金泰两家上市公司的职工上访事件;查处了嘉普投资、恒益信息等公司的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做好许路加及山东慈德通和投资担保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处理工作;协助安徽省妥善做好兴邦公司案件处置工作;全力做好山东汇森公司一案的协调工作;扎实做好万里大造林集资群众的稳控工作。

  (九)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在全市金融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微笑服务”活动,会同市文明办联合表彰45个“微笑服务窗口”单位、55名“微笑服务之星”。“微笑服务”活动取得了扎实成效,提升了金融窗口文明形象,为创建省会“微笑服务”品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了力量。二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作用,与济南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济南金融栏目,每晚黄金时间在生活频道播出,及时宣传我市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和金融产品,受到业内机构和市民好评。与济南日报金融专版合作,每周四汇总刊登金融要闻。与济南时报联手定期推出大众理财、财经热点、先进人物事迹、金融论坛等栏目。三是扎实开展金融系统普法工作。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市金融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全市金融系统科以上干部参加了普法考试。接受了济南市“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小组对金融系统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和工会工作。组织参加了市直机关歌咏比赛,举办了首届金融系统“友谊杯”羽毛球赛。结合庆祝建党89周年,组织全办党员群众到威海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了特殊党日活动。五是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和困难职工,深入共建点慰问了困难群众。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向灾区及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全年共募捐733776.6元。

  第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成绩面前,我们更应看到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能力素质与职责要求还不相适应。大家的金融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对金融运行规律和特点了解不够深透,不少同志缺乏金融工作的实际经验,这些不利于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学习氛围与工作需要还不相适应。潜心钻研业务的风气还不浓厚,努力提高工作能力的愿望还不够紧迫,站起来会讲,坐下来会写,蹲下去会指导的多面手还不多;三是工作作风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的工作不够扎实,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善于动脑筋、下功夫、花心思;有的得过且过,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精神等等。

  第三个方面:2011年我办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济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我办新年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这个中心,大力实施“1116”工程,即完成一个规划(《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出台一个政策(《关于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完善一套预案(《济南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六个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引进金融机构、创立新型金融机构、发展地方金融组织、企业项目融资、培育金融要素市场),争取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有新的进展,为全市“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主要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研究制定规划政策,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步伐。一是编制完成《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城市金融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济南经济金融发展状况,提出建设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二是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尽快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在引进金融机构总部或区域总部、金融机构办公用房购租补贴、高层次金融人才引进、高管人员个税减免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

  (二)加快金融功能区建设,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有形载体。一是着力打造“一主一副三区”金融发展格局。结合济南城市规划,调整区域功能结构,优化金融产业布局,重点打造以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为核心,以济南东部金融新区为补充,以西客站金融后台服务集聚区、高新区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示范区、章丘市农村现代金融制度改革示范区为特色的金融功能区,形成“一主一副三区”金融业发展格局。尽早确定金融功能区选址,做好土地控制和规划控制,提出详细规划,加快载体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标志区。二是全力建好“一个主中心”即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以魏家庄片区改造升级为契机,整合周边金融资源,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和入驻,形成以魏家庄金融商务圈为核心,经四路、经七路为轴线的“一圈两线”发展格局,逐步将该区域建设成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主要标志区。三是规划建设“一个副中心”即济南东部金融新区。结合济南东部新区建设,在燕山立交以东、经十东路两侧的奥体文博片区和汉峪片区范围内审慎选址,搞好土地控制,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济南东部金融新区,重点集聚金融机构总部、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与金融商务中心区互为补充、错位发展。四是用心建好三大特色区。一个是济南金融后台服务集聚区。结合西部新城建设,在西客站片区搞好规划选址和功能定位,做好土地控制,吸引和鼓励金融机构数据、清算、银行卡、研发、灾备、呼叫、培训等各类后台服务中心入驻,加快打造金融后台服务集聚区,争取到2015年初具规模。另一个是资本市场发展示范区。大力支持高科技企业上市,积极推动济南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股份转让代办系统挂牌交易。大力吸引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帮助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再一个是农村现代金融制度改革示范区。加快章丘市农村现代金融制度改革试点步伐,积极发展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健全完善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环境,建立起各有定位、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多层次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三)加快引进创立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大力引进金融机构。采取走出去拜访、请进来考察、加强日常联络等方式,加快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引进。2011年争取引进银行5家。二是探索创立新型金融机构。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济设立财务公司。鼓励有资质和实力的企业组建融资租赁公司。依托汽车制造业发达的优势,探索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汽车保险公司。依托发达的消费市场和鲁商集团筹建消费金融公司。争取2011年组建2-3家新型金融机构。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1.积极推进章丘市农村现代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章丘等县域组建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争取2011年成立村镇银行3家。2.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2011年确保成立5家,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市)区全覆盖。同时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促其发展壮大。

  (四)加快培育金融要素市场,进一步丰富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大力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整合济南产权交易市场,形成统一、集中、规模化的产权交易平台,并探索设立专业的技术产权交易所、农村产权交易所、土地交易所、文化创意产权交易所。二是谋划设立股权交易所。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托管、转让工作,促进股权的规范转让和合理流转,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三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市场。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意见》,完善工商登记、机构投资和税收等相关政策,促进股权投资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四是大力发展黄金交易市场。积极申请设立黄金交易中心,引进黄金首饰生产企业。五是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探索开发新型企业债券品种,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支持装备制造、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基础设施、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和项目及产业园区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

  (五)加快推进企业项目融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一是积极推进银企对接。大力开展多种模式的银政企对接活动,2011年争取新增签约融资额达到600亿元以上。继续组织大型综合签约活动,尝试组织若干次区域性、行业性对接活动,组织针对某种金融产品如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对接活动,组织针对单一大项目的对接活动等。完善银企签约信贷资金投入落实机制,促进银行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适应国家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要求,协调驻济银行加强与总行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信贷规模,保持信贷投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点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的信贷投放,为我市“一城三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快促进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拟上市企业尽快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推进上市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再融资,争取2011年有1-3家企业在境内外挂牌或上市,首发融资和再融资达80亿元以上。发挥考评推动和政策激励作用,争取把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争取将企业上市后奖励政策修订为上市前补助政策,推动成熟型后备上市企业加快改制报备。在2010年已报备5家的基础上,争取再报备5到10家。加强后备上市企业的精细化培育和管理,充分挖掘后备企业,形成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个梯队,分行业(尤其是分新兴产业类别)高质量的后备上市企业库,按照五星级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培育。继续推进高新区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协助高新区争取进入新三板试点,并积极推进高新区成长性企业三板挂牌,引入成长性企业在高新区注册总部策略性挂牌。三是支持企业多种方式扩大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企业委托贷款、金融租赁、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扩大融资,争取2011年有5-10家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和改制,引入资金达到5-10亿元。四是加快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重新确认工作。加快推进重新确认工作进程,争取春节前完成50%审核上报,确保2011年3月底全面完成规范整顿任务。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业务培训。对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防范和财务状况开展统计分析;适时组织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培训,规范监管和运营。大力探索组建金融超市。选择一家担保企业为主体组建金融超市,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重点解决中小企业项目寻求合资合作难的问题。

  (六)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协助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稳定工作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及通知精神,协助监管部门督促各金融机构立足于风险防范和稳健发展需要,科学运用管理手段,加大内控力度,构建内控机制。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研判,防患于未然。二是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金融风险。针对我市银行业有可能出现的挤兑风险等极端情况、小额贷款公司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上市公司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非法证券防范、保险业有可能出现的大范围退保等极端情况、担保企业有可能出现的非法集资等情况,分别制定行业应急处置预案,尽快汇总编制《济南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年内出台并报市政府施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及非法证券等金融违法案件的定性和处置工作机制,依法合规地做好有关处置工作,维护经济社会和金融稳定。

  (七)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营造金融业发展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对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金融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每季度形成金融运行分析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二是发挥市金融业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向金融机构传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召集政府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对话,沟通情况,解决问题。三是完善市检察院和各主要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法律咨询服务,保护金融机构正当权益,切实预防金融犯罪,确保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金融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强重点课题调研。结合我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实际,主要就国内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商务区规划建设、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金融要素市场培育、保险资金的运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学习考察,提高调研成果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争取进入领导决策。五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济南金融信息》编发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每日信息》、《济南政务信息》和“一报两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成效和工作亮点。六是适时组织举办金融高层论坛,采取形势报告、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大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业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抓好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一是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组织全办机关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政治理论、廉政知识、科学文化和金融知识,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提高能力素质和办事效率。二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实行“双诺、双述、双评”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创建“机关党员先锋号”活动,努力使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廉洁勤政。严格贯彻执行新修定的《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和《金融办机关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办党组和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工作的开展。加强与“一行三局”、金融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与省、县(市)区金融办或金融主管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机制,理顺上下关系,促进金融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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