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山东省金融办、山东省财政厅与“一行三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范围的通知》,将我市平阴县和济阳县列为试点县。6月底,济南市金融办联合山东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对县域金融创新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平阴县的试点情况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一、县域金融创新情况
平阴县制定印发了《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金融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金融产品服务创新、县域金融体系创新、资本市场培育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创新等重点创新试点内容。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目前,平阴县各类金融机构达39家,其中,银行9家,保险23家,证券营业部1家,地方金融机构4家,现在正在筹建日照银行平阴支行。
(一)平阴县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在全市率先开展林权抵押创新。邮政储蓄、农信社率先在平阴开展林权抵押业务,目前已发放贷款8笔,共计590万元;积极推进钢结构抵押、动产抵押、应收账款抵押等抵押物创新,探索发展第三方监管动产抵押贷款,目前已经投放抵押物创新贷款近4亿元。
二是支持信贷品种创新。稳步开展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县政府出资2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金,目前已入池企业24家,累计发放贷款3020万元。积极开展科技金融,县政府筹集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目前已授信2000万元、发放贷款200万元。
三是探索发展普惠金融。县政府印发了《平阴县农村金融自助服务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农业银行已建立4个“三农服务站”,推进“惠农通”工程,安装服务转账电话282个,覆盖行政村60%以上;县农信社建立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126台、系统内电话POS机235台,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
四是引导开展境外融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通过内保外贷、协议融资、参融通等多种形式,先后为琦泉热电、澳海炭素、万方炭素等企业累计融资近3亿元。
五是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平阴县出台了《平阴县推动企业上市和股权挂牌扶持政策规定》,将新三板、齐鲁股权等场外市场挂牌纳入了县政府扶持奖励范围。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引荐中介机构。
(二)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打造了金融政法联动机制。平阴县在全市率先建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县金融办主任及人民银行行长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综治办、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银行、保险、证券以及地方金融机构等的金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全市首家县域金融行业协会,逐步建立跨行业诚信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各金融机构信息共享。
二是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通过社区巡展、张贴通告、发放传单、电台广播等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的引进培育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是金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各县(市)区已经成立金融办和地方金融监管局,但县级金融工作部门受编制影响,没有内设机构,人员经费不足,监管力量薄弱,制约了县域金融的创新发展。
二、今年下半年县域金融改革创新思路
(一)加大县(市)区金融办的监管力量。建议从市级层面协调解决试点县金融办的相关编制问题,加强工作力量。并借助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风险评估,以实现有效监管。
(二)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可适度向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倾斜。对于县域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和村镇银行而言,假如其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 “两个不低于”,即上季度末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可以考虑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小再贷款。
(三)积极推动银保、银担合作。积极推动县域银行机构试水贷款信用保险向企业放款。当企业需要向银行借款,抵押物又不足时,企业可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信用保险来获得银行的“认证”,然后获得贷款。
(四)加大对民间融资机构的宣传力度。鼓励有实力的本地企业在平阴、济阳两个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发起设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其注册资本金若达到一定额度,市级层面可研究适当拓宽其业务经营范围。
(五)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在县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我市积极引进村镇银行时,可考虑优先在平阴、济阳县布局,支持县域金融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