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推进力度 提升辐射能力 积极打造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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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2011年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1〕17号),提出力争早日把济南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 一、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和支柱产业。金融中心作为金融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具有要素密集程度高、行业联系跨度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等显著特征。在我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增强资源集聚和辐射能力,对于促进金融产业化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层次和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融资需求强劲,市场容量较大,特别是以济南为核心的“1+6”城市圈,人口密集,经济总量巨大,具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客观要求和强大动力。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目前济南市已成为京津以南、沪宁以北、西安以东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业资产规模最大、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完全具备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条件。建设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区域竞争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我省当前和长远发展所面临的必然选择。 二、济南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优势条件 区位优势。济南地处山东中西部,北接京津唐,南接长三角,西连黄河中上游,东连胶东半岛,随着京沪高铁的开通和济南都市圈城际轨道交通规划的实施,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成员,济南的区位优势更加突显。 经济优势。济南经济加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加强。2006年至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由2161.5亿元增加到4406.3亿元,年均增长12.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128.4亿元增加到325.4亿元,年均增长19.9%。 金融优势。济南作为省会城市,集中了众多国家级金融机构的省级分部及省级总部,是大区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的所在地。济南金融业发展水平居全省领先地位,是省内金融业务规模最大、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最多、业务种类最全、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与周边城市相比,在金融资源总量、服务便利性、金融辐射能力等都具有较强优势。 信息优势。作为省会城市,济南聚集了全省以及中央的各类重要行政机构、经济部门的管理总部,与中央、其它省区及周边地区的联系广泛而频繁,是一个大区域的信息集散地,各类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丰富而权威。 交通优势。济南是国内重要的铁路枢纽之一,还是京沪高速铁路五个始发站之一,京沪高速铁路开通运营后,使济南与沿线大中型城市的联系更加方便快捷。目前。济南与各省区的高速公路都已相连。 人才优势。济南市集中了全省众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培训中心等,人才后备资源丰富,科技研发实力雄厚。 三、建设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定位 (一)总体目标。全面提升济南市金融业发展水平,把金融业发展成为济南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全省发挥核心带动作用。到2015年末,济南市金融业增加值要达到75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到2020年,要把济南市建成机构汇聚、人才集中、功能健全、交易发达、总量较大、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强的金融强市,使济南市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二)发展定位。 1.功能定位。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要发展成为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和监管中心聚集地及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成为承接京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辐射的区域核心,具备支撑和带动全省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集聚和辐射功能。 2.区域定位。作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和环渤海南翼重要的金融聚集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以济南金融核心区为基地,以省会城市群为支撑,以带动全省金融业发展为重点,辐射周边省份相邻地区。 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进展情况 近年来,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服务,积极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2004年9月政府机构改革裁撤大量部门的情况下,专门成立了金融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市金融业发展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工作。2010年4月又将市金融办由市政府办事机构改为工作部门,增加了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加强了金融工作力量。新一届政府成立后,专门听取了金融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大会,专题研究分析金融业发展形势,在领导、政策等多个层面全力支持金融工作。2011年以来,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1〕17号文件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金融商务区建设为突破口,健全完善金融体系,大力培育资本市场,积极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金融机构加快集聚,金融体系日趋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3家银行、3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信托投资公司、3家财务公司、6家农信联社、51家证券公司营业部(1家总部、4家省外驻济分公司)、70家保险公司(1家总部)、22家期货公司营业部(1家总部)。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全国性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已全部在济南聚齐,全省首家法人保险公司泰山保险公司已开业,首家全国性寿险公司德华寿险公司有望明年上半年开业。另有18家小额贷款公司、28家典当行,46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性金融组织。金融业从业人员达5.8万余人。 (二)金融市场快速发育,交易规模持续扩大。银行贷款余额大幅增长。截止8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331.6亿元,比年初增加967.8亿元,同比多增414.5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8658.6亿元,比年初增加648.8亿元,同比多增198.7亿元。企业上市打破自2002年后连续5年的空白,2007年至今先后有东港股份、九阳股份等18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9家、股票31只,累计融资总额615.7亿元。截至6月末,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62.66亿元,同比增长4%;累计支付(给付)赔款16.33亿元,同比增长21%。 (三)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齐鲁银行实现了分支机构在本市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快组建村镇银行,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促进典当行健康发展,地方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外资金融机构从无到有,数量不断增加,先后有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和中英人寿、海康人寿等14家外资保险公司落户济南。东亚银行日前获批筹建济南分行。 (四)金融商务区建设进展顺利,集聚辐射作用明显增强。济南市政府积极协调和督促有关区县,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高水平、高质量、高速度规划建设金融商务区。随着广发银行、渣打银行等一批金融机构相继落户开业,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东部金融新区建设进展迅速,历下区东部CBD加大招商力度,目前已引进10余家金融机构入驻,另有10余家总部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在洽谈;汉峪金融商务中心目前已签约入驻鲁银投资、省国投、中华保险等大型企业,并已与齐鲁证券、建信人寿、阳光保险、平安集团、进出口银行、中科创投等进行了招商接洽。济南市各类金融业务已辐射全省17个地市及周边河南、河北、安徽等省份,区域性金融中心功能逐步增强。 五、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金融产业发展为目标,以金融功能区建设为突破口,以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壮大资本市场、推进金融新区建设、促进金融改革创新、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为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通过规划引领,招商推进,政策驱动,环境吸引,切实增强济南金融集聚辐射能力,力争三年时间把济南初步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主要措施: 一是搞好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按照主体、载体、政策三者并重,以主体为核心的指导原则,编制《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落实相关政策,优化金融环境,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二是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优化提升金融商务中心区,重点建设东部金融新区,集聚金融机构总部、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打造区域资本市场中心。 三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及中国进出口银行,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职能总部和区域总部,积极培育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四是大力培育资本市场。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多渠道、多形式、多市场推进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动济南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推动设立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加快全景网路演中心建设。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业。探索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五是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分类评级、现场检查、行业年审等监管制度,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性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完善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市民对金融风险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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