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766673866L/2022-0132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4-25 发布日期: 2022-04-25
- 发布机构: 中共济南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举措》
- 发文字号:
一、政策背景
融资担保是贷款增信的重要环节,对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现有市级融资担保集团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5家,已建立起覆盖城乡、政银企担一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举措》是疫情期间出台的抗击疫情的政策,有助于引导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准公共定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增信杠杆作用,降低担保费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事业发展。
二、决策依据
局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出台目的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扎实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结合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实际,经局办公会研究印发文件。
四、重要举措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举措》共八条措施。一是保障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总量。疫情期间,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及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坚守准公共定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增信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事业发展,确保融资担保业务总量稳步增长,不萎缩,全力保障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向市场主体减免融资担保费率。济南融资担保集团继续实施政府性担保纾困降费政策:对累计100万元(含)以内担保项目免收担保费;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按0.5%/年收取担保费;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按1%/年收取担保费。三是支持免收担保客户保证金等费用。支持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担保客户保证金,同时不以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名义收取其他费用。通过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争取合作银行让利等多种途径,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减轻客户负担。四是对受困企业和个人援助支持。
鼓励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推行容缺办理,最大限度的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客户合理的融资需求,避免企业因疫情导致破产、倒闭等风险。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银行合理安排贷款的延期和展期,并酌情采取降低或缓收担保费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五是简化业务流程。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简化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通过视频连线、远程审批开展非现场核查、核签等环节,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简化办理程序,提升融资担保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六是开展业务创新疫情期间,济南融资担保集团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开发更多纾困助企的融资担保业务产品,满足多层次金融需求。积极推进“齐鲁电商贷”、“中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担保”等试点业务,为试点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提供普惠性融资增信服务,帮助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七是明确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接,优化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政、银、担按比例分担风险。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省投融资集团各承担20%风险责任比例,剩余40%风险责任由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八是继续融资担保费率补贴。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调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按贷款金额的0.8%给予担保费补贴。
五、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二处,5170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