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201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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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总体思路和“调结构、稳物价、保民生、促改革”的重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大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全市金融业发展和金融工作呈现出新的局面。

  一、2011年金融工作情况

  2011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30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市GDP的7.5%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4.1%;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61.8亿元,同比增长11.8%,其中实现市以下级税收收入36.95亿元,同比增长16.5%,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1.4%。全年新增金融机构22家,渣打银行、广发银行获批筹建;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364亿元、8010亿元,比年初分别增加767亿元、981亿元,分别增长10.1%、13.9%;3家企业首发上市融资5.64亿元,多家上市公司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113亿元;区域内上市公司达到29家,股票31只,累计融资总额达到615.7亿元。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10.35亿元(按新口径计算),同比增长9.8%;累计赔款与给付27.73亿元,同比增长24.97%。主要开展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我们与山东经济学院密切合作,从全市金融业发展实际出发,全面总结“十一五”金融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当前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机遇,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审定,于今年9月以济政发〔2011〕32号文件发布实施。《规划》提出了我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对我市“十二五”金融业发展必将起到重要引导作用。

  (二)制定出台政策措施,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我们以金融商务区建设为突破口,学习考察先进城市经验,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在张宗祥副市长带领下,我办联合省市有关部门赴深圳、广州等城市考察金融商务区建设情况,完成了《深穗金融商务区建设考察报告》,张建国市长阅后批示同意报告所提建议。在省金融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积极协调争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我办立即代市政府研究起草了贯彻落实意见,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后正式发布实施。随后,我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参与和组织召开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协调会、东部金融新区规划设计论证会,推动成立了东部金融新区建设工作班子,并成功举办了济南首届金融博览会和齐鲁金融论坛,推动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三)及时研判金融态势,决策参谋作用进一步发挥。我们密切关注今年宏观环境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全面掌握金融业情况数据,总结分析金融业运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先后完成了一季度、上半年和三季度《全市金融运行分析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参加了全市服务业发展座谈会、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金融工作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分析通报国内外宏观金融形势和我市金融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针对融资平台融资困难的实际,我们会同山东银监局、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完成了《关于我市政府融资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引起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关注。针对房地产典当业务的苗头性问题,我们及时召开典当企业会议,完成了《济南市典当企业房地产开发业务调研报告》,为制定对策提供了重要参照和依据,受到省政府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积极引进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我们积极协调省、市各级有关部门,主动走访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同各大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络,大力宣传促进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经过不懈努力,渣打银行日前获批在济南筹建分行,这将是落户我市的第二家外资银行;广发银行也获批筹建济南分行,至此我市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将全部到齐。全年我市新设证券营业部9家,总数达到51家;新设期货营业部8家,总数达到21家;新增保险公司13家,总数达到70家;泰山财产保险公司是落户我市的山东省首家法人保险机构;新成立黄河三角洲、三盛、红土、科信等股权投资基金4家,我市金融体系进一步趋于健全。

  (五)多方争取信贷融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流动性收紧的情况下,为保持和增强金融业对我市的信贷支持,我们主动加强与驻济银行的联系,积极为企业争取信贷资金。经过努力协调,北京银行与3家中小企业签订中小企业集合债承销协议,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方式融资;兴业银行为我市变压器厂、重型机械厂等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10亿元;光大银行调剂50亿元资金投放济南;省农发行营业部为我市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贷款14.6亿元。我们积极促进银企对接,6月份与人民银行、市经信委联合举办“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银企合作推进会,驻济银行共与403家企业签订综合授信协议361.7亿元,签订流动性资金贷款协议28.6亿元,签订重点项目信贷资金162.9亿元。

  (六)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提速。今年以来,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由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将鼓励企业上市的优惠政策由上市后奖励改为上市前补助,推动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工作实现制度化、日常化,通过走出去召开现场会、建立季度工作调度会制度、深入重点后备上市企业走访调研、利用资本市场杂志和政策汇编加强宣传等一系列活动和措施,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进程。加强与境内外证券市场的沟通交流,美国纳斯达克董事长马泽先生来我市进行考察,高新区、章丘市政府先后与深交所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今年以来,我市有创博科技在美国纳斯达克发行上市,募集资金2000万美元;山东章鼓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融资总额4亿元;澳华新能源在英国伦敦上市,融资约1.4亿元;其中,章鼓上市结束了我市县域经济没有上市公司的历史。区域内上市公司达到29家,股票31只,累计融资总额达到502.7亿元。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取得较大发展,有9家企业已报山东证监局备案辅导,20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4家企业积极推进境外上市;有40余家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投资资金约21亿元,平均每家企业引入5000万现金。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组织结构、政府体系不断完善,基础不断夯实,后备上市企业、拟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数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并将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壮大。一是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会议,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加强对有意向企业的指导帮助,对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开业运营的小贷公司加强每月报表审查,实时掌握运行情况,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开展了涉及房地产企业贷款大检查,督促涉及的公司限期搞好整改。全年共有7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总数达到14家,另有7家正申报材料。二是积极组建村镇银行。经过积极协调,章丘市齐鲁村镇银行已获得开业批准;上海农商行分别与槐荫区、长清区签定合作协议,将在两区分别发起成立一家村镇银行,其山东省内村镇银行管理机构也将设在我市。三是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继续开展了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对获批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开展了担保机构规范经营自查自纠活动,举行了《济南市担保行业自律公约》签约仪式。目前我市共有融资性担保机构44家,在保余额122亿元。四是促进典当行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典当行业日常监管实施细则》,建立了董事长约谈制度,对经营中有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健康发展。截至12月末,23家典当企业累计发放当金额19.31亿元,同比增加39.8%。

  (八)认真做好维稳工作,金融稳定环境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我们及时分析研判金融系统稳定情况,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积极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一是成立了稳定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对稳定案件实行“一岗双责”、包案到人,促进各类案件及时解决。二是拟定了《济南市金融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实施办法》,针对不同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对全市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形成了《济南市金融风险情况调研报告》上报省市有关部门。三是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省打非办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数据信息。今年上报案件7起,涉及金额4782万余元、人员840余人。四是积极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主要参与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12·06”案件处置工作,保证了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处置山东辰旭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向市政府提报了工作报告;认真做好“南京润在”非法集资案还款的协调保障工作,完成了对14444名集资客户的2.645亿元还款,保证了还款过程的秩序稳定;等等。

  (九)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深入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机关人员深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想方设法为基层排忧解难。全处16名处以上干部联系了帮扶对象,开展了助学、扶困等结对帮扶活动。办机关与平阴县平阴镇子顺南村结成帮扶对子,投入资金50多万元,帮助该村打井、修路、植树,进行旧村改造,使该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协调组织工行、农行、齐鲁银行、农信社四家金融机构分别与四个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携手共建活动,累计解决发展资金数百万元。二是认真搞好机关党建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努力抓好办党组和全办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新组建了机关党委,加强了对办机关和部分金融机构的党务管理。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机关作风和精神面貌大大提升。三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逐级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对每名工作人员岗位风险进行了排查和梳理,制订了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副处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及时组织大家学习中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观看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录像和党员楷模电视宣传节目,切实保障了全体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方面不出任何问题。四是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们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创建省级文明机关活动,指导金融系统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联合市文明办在金融系统开展了“微笑服务”活动,评选并表彰了45个“微笑服务”窗口单位,55名“微笑服务”之星,517个文明诚信单位;组织参加了市直机关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举办了全市金融系统乒乓球比赛;广泛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为困难职工募集救助资金69.45元。制定实施了《2011年全市金融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办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金融系统有五人被评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和热线办复工作,全年共受理人大代表提案、政协委员建议16件,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300多件,办复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5%,被评为“2011年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是我们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金融环境,齐心协力推进济南金融业大发展的一年,是金融业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重大突破,金融办地位作用和整体形象大提升的一年,也是全办上下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中能力素质得到大提高、团队精神得到大加强的一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我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加快金融中心建设、引进和发展金融机构、发展地方性金融组织、推进企业上市、扩大企业信贷支持、处置非法集资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业务工作方面:一是在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方面,尽管进行了努力探索,但工作进展不快,成效不大;二是与深圳、广州、天津、重庆等市相比,我市新型金融要素市场发展缓慢;三是忙于事务性的工作较多,对金融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不够,缺少有识见、有深度的调研和理论文章。

  机关建设方面:一是能力素质与职责要求还不相适应。不少同志金融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对金融运行规律和特点了解不够深透,缺乏金融工作的实际经验;二是学习氛围与工作需要还不相适应。潜心钻研业务的风气还不浓厚,能说会写、能挑大梁的多面手还很少;三是工作作风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有的工作不够扎实,不善于动脑筋、下功夫、花心思;有的得过且过,工作按部就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等等。

  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促进自身能力素质和工作作风有一个新的提升,推动全办工作更上一个新的水平。

  三、2012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

  2012年是我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将更加复杂,我市金融业发展既面临很大压力,又有发展机遇和空间。我市金融工作总体思路是:主动适应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工作部署和“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拓空间、抓改革、促开放、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把握“一个核心”,即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健全“三大体系”,即健全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突出抓好“五大重点”,即抓好济南东部金融新区建设,抓好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建设,抓好新型金融机构引进培育,抓好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抓好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为“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一)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东部金融新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两核三区”规划建设,重点推进东部金融新区规划建设,争取2012年形成新区初步框架。一是尽快编制《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明确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工作措施,着力打造“两核三区”金融业发展格局。二是抓好省、市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两个《意见》的贯彻落实,尽快制定出台《济南市新入驻金融机构资金补助实施细则》、《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落实好有关扶持政策。三是加快推进济南东部金融新区规划建设,切实发挥工作班子职能和高新区积极性,抓紧编制控制性详规,加快建设标志性建筑,促进金融机构入驻。

  (二)抓好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引进培育新型金融机构。2012年争取新引进和设立金融机构6家以上。一是加快金融机构引进。积极推进渣打银行、广发银行筹备进度,推动花旗银行获批筹建,促进省国资委与安顾寿险公司联合组建的寿险公司尽快成立。大力引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基金管理机构。二是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组织。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争取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加快推进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在槐荫、长清组建村镇银行工作进度。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健康发展。三是积极培育新型金融机构。促进山钢集团、鲁商集团和山东重工集团等在济设立财务公司,探索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

  (三)抓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重点促进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2012年力争实现2家企业上市;若新三板开通,力争新三板挂牌7家。一是贯彻落实好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发挥政策的引领、助推作用,提高上市效率。二是继续完善工作推动机制,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间的横向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借鉴经验,加强交流,更好地为拟上市企业服务。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的考核,争取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到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各县区主要领导的重视程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境内外专业机构的联系,获取上级领导和专业中介机构对我市企业的大力支持。五是抓好资源培育,推动重点企业特别是进入报备辅导、签订协议、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拟上市企业的上市步伐。争取报备辅导企业达到15家,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达到50家。六是通过召开后备上市企业工作会、上市公司观摩会、理论探讨演讲会、专家讲座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市做好宣传、培训和发动,形成政府推上市、企业要上市、社会各界支持上市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平台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千方百计扩大信贷规模,2012年争取融资总额达到500亿元。一是促进银企广泛对接合作。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加大对我市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签约项目的跟踪指导和协调服务,确保签约成果落到实处。鼓励银行大力发展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表外融资业务,多渠道为企业融通资金。二是加大政府融资平台项目的融资支持。组织金融机构与政府融资平台对接,加大对全市城市基本建设、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融资支持;帮助平台公司探索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融资;积极协调和引导保险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建设。三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联合人民银行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抓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区域集优等金融产品推介;发挥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作用,加快建设“融资超市”,切实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四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向县域和农村增设网点,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发展村镇银行、专业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五)抓好金融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和打非维稳工作。一是发挥金融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担保行业协会等各类协会的作用,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管理体制和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行业自律,确保稳健发展。二是适时研究出台地方性金融行业监管办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性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特别要强化县市区政府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意识,落实好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部门。三是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和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对票据诈骗、非法集资、非法证券、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保险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对民间借贷问题的调查研究,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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